阳江、汕头空气站建设发表时间:2022-06-15 10:40 一、项目背景 为能够更全面真实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状况,《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》(HJ 664-2013)规定每50-60 km2建成区面积设1个监测点;《关于更换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设备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总站气字〔2017〕559号)要求,原则上使用6年以上仪器设备应当更换。 二、服务内容 ①站点选址 ③仪器设备调试 三、服务成效 1.提供无人机、走航车、临时站房搭建及设备租赁服务; 2.为客户出具选址方案、分析选址数据并出具选址报告; 3.建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; 4.提供质保、运维等技术支撑; 5.定期出具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分析报告。 |